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我校2021年博士生学位工作日程安排发给你们,请按照时间节点安排好博士生的学位申请等相关工作,并请提前通知博士生严格按照学位工作日程做好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评审、答辩和学位申请等工作,确保博士学位论文质量。 硕士生学位申请时间节点请各培养单位参照此通知精神做好工作安排。 一、做实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必须上传至研究生信息平台(上传地址在“学历学位”中“开题报告上传”栏),且上传1年后才能提交学位论文进入评审环节。博士生申请2021年3个批次的学位可不受该“1年”的限制,但必须要上传开题报告。从2022年1月开始,将严格执行开题报告上传1年后才能提交学位论文进入评审环节的要求。 二、学位论文评审、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时间节点安排: (一)第一批 2月5日(含)前完成学位论文送审。待评审意见全部返回后,学位申请者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经导师审核签字并上传至学位论文评阅系统后方可组织学位论文答辩。若评审结果中出现“同意答辩稍作修改”,从最后一个“同意答辩稍作修改”算起5天后才能组织学位论文答辩。2月6日-3月11日暂停博士学位论文送审。 3月5日(含)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者需根据答辩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学位论文答辩意见修改反馈表》,经导师审核签字并上传至学位申请系统后方可提交学位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中有委员持否定意见,则学位论文修改时间不少于5天。 3月11日(含)前学位申请者将学位申请材料提交到院系。 3月13日(含)前院系将申请者学位材料提交到校学位办公室。 (二)第二批 4月15日(含)前完成学位论文送审。待评审意见全部返回后,学位申请者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经导师审核签字并上传至学位论文评阅系统后方可组织学位论文答辩。若评审结果中出现“同意答辩稍作修改”,从最后一个“同意答辩稍作修改”算起5天后才能组织学位论文答辩。4月16日-6月30日暂停博士学位论文送审。 5月25日(含)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者需根据答辩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学位论文答辩意见修改反馈表》、经导师审核签字并上传至学位申请系统后方可提交学位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中有委员持否定意见,则学位论文修改时间不少于5天。 5月31日(含)前学位申请者将学位申请材料提交到院系。 6月3日(含)前院系将申请者学位材料提交到校学位办公室。 (三) 第三批 9月15日(含)前完成学位论文送审。待评审意见全部返回后,学位申请者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经导师审核签字并上传至学位论文评阅系统后方可组织学位论文答辩。若评审结果中出现“同意答辩稍作修改”,从最后一个“同意答辩稍作修改”算起5天后才能组织学位论文答辩。9月16日-11月30日暂停博士学位论文送审。 10月25日(含)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者需根据答辩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学位论文答辩意见修改反馈表》,经导师审核签字并上传至学位申请系统后方可提交学位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中有委员持否定意见,则学位论文修改时间不少于5天。 10月31日(含)前学位申请者将学位申请材料提交到院系。 11月3日(含)前院系将申请者学位材料提交到校学位办公室。 各批次的具体时间节点汇总表如下:
三、学位论文答辩需按照《图书馆VIP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流程》组织,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全程不少于2小时。最终定稿的博士学位论文需导师签字后上传到研究生学位申请系统。 四、建议各单位依托学科点成立学位论文形式审查小组,审查学位论文的规范性。审查小组若需在线审查学位论文,请各单位将审查小组名单报校学位办公室,校学位办公室为审查专家开通学位论文形式审查账号。 五、各单位尽快建立评审专家库及评审专家负面清单,优化论文评审方式;博士学位论文评审专家名单采取导师推荐和院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六、对学位论文答辩与申请学位间隔时间超过2年的研究生,学院需聘请至少3位专家对其学位论文与学术成果的相关性进行审核认定。研究生将专家认定并签字的表格上传至学位申请系统后方可提交学位申请。 七、校学位办公室电话:0551-63606544,63602929。
校学位办公室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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